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化学化工学会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与评选的通知
浏览次数: 342 发布时间:2023-06-30 08:42:31 发布人:editor
学会各分支机构、会员单位、各市化学化工学会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科技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战略,激励我省广大化学化工科技工作者在科技创新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学会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与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为深入贯彻实施科技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战略,激励我省广大化学化工科技工作者在科技创新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学会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与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以下至少一个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并在一线工作的山东省化学化工领域科技工作者。
1.自然科学研究,技术发明以及工程技术创新等;
2.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和应用等;
3.知识或成果的科学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以及科研管理等。
二、申报条件
参评的科技工作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学风;
3.具有山东化学化工学会团体会员或个人会员资格。
三、推荐名额及推荐程序
在以下至少一个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并在一线工作的山东省化学化工领域科技工作者。
1.自然科学研究,技术发明以及工程技术创新等;
2.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和应用等;
3.知识或成果的科学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以及科研管理等。
二、申报条件
参评的科技工作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学风;
3.具有山东化学化工学会团体会员或个人会员资格。
三、推荐名额及推荐程序
1.学会各分支机构、各市级化学化工学会可推荐1-3名候选人;各会员单位可推荐1-2名候选人;学会理事长单位可推荐3名候选人,副理事长单位可推荐2名候选人,常务理事或理事可推荐1名候选人;获得山东化学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的第一完成人,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可直接申报。
2.各推荐单位应加强领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成绩为推荐标准,按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优中选优。
3.推荐人选应向长期在我省化学化工领域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杰出科技工作者倾斜,确保推荐人选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推荐人选要适当考虑女性、青年科技工作者比例。
四、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材料是评选工作的主要依据,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候选人信誉进行记录。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机密,所在单位应出具非涉密证明。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3年10月10日前,将推荐表、推荐汇总表、相关附件、非涉密证明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会秘书处邮箱sdscce@163.com。
五、联系方式
地 址:济南市文化东路80号
邮 编:250014
联系人:袁 媛(13165108670微信同号) 田 胜(13065021317微信同号)
电 话:0531-82601227 82663182
邮 箱:sdscce@163.com
3.推荐人选应向长期在我省化学化工领域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杰出科技工作者倾斜,确保推荐人选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推荐人选要适当考虑女性、青年科技工作者比例。
四、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材料是评选工作的主要依据,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候选人信誉进行记录。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机密,所在单位应出具非涉密证明。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3年10月10日前,将推荐表、推荐汇总表、相关附件、非涉密证明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会秘书处邮箱sdscce@163.com。
五、联系方式
地 址:济南市文化东路80号
邮 编:250014
联系人:袁 媛(13165108670微信同号) 田 胜(13065021317微信同号)
电 话:0531-82601227 82663182
邮 箱:sdscce@163.com
附件1:推荐表.docx
附件2:推荐汇总表.docx